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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May 2009

我的BCY

【对于自己喜欢而买下的物件,

我都会好好照顾它。

然而物品都会有用尽的时候……】


说到它,

它不符合我的前言,

因为它不是我喜欢而买下的。

由于我不喜欢它,

我没什么特别对它好,

只是做我的本分而已。


它刚刚来到我的生命时,

我带它去做身体检查。

那位uncle说,

它没得救了,

要救,就得换掉不少的器官。


Uncle说,

它曾经车祸过,

还问我用多少钱买回来。

‘七八百。’我说。


我心想:

何止七八百,

加上手续费和运输费,

几乎是一千!


Uncle又说它的心脏不是很好,

里面的血液也不太正常,

它的骨架也有点畸形(应该是车祸的后患)。

要拯救它,

至少要花五六百。

卖掉它,

只值四百。


一千块的它,

在一天内被嫌剩四百。

我真的很难过。

它连叫也不会叫,

眼睛无神,

走得快就发抖。

说不失望是假的。

我没有能力去改变它,

唯有去接受它。


其实,

它是我的神马

它叫摩托车啦~(废吧?哈哈)

它陪了我几乎是两年了。


有时它很精神,

我驾着它载着朋友绕怡保一整天

都没事。


有时它很吵,

我启动它时,

它还会狂喊:“broOOOM BROOM

还排出滚滚浓烟。

去到学院,遇到晓燕还会跟我说:

你的摩托真的很吵一下。”

去到看守员那儿方出入卡,

看守员阿伯还会用两只食指塞住耳朵,

跟我说:“换车啦~不要驾摩托了……


它有时很有义气,

我赶时间去上学时,

我一踏它就着。


它有时很无情,

根本没给我面子。

敢敢跟我在大街上死火

而且是怎样踏都不能点着。


第一次死火是阿晓家乡好友

诗薇初次来到学院,

我尽地主之谊借她摩托。

想不到第一天添油时

它就懒洋洋地赖在那边,

死都不肯醒来。

无奈的诗薇和阿晓,

只好看我在那边拼命叫醒它。

我想它应该是认主人吧,

才这样闹别扭。

它应该是生气诗薇和阿晓,

第二天就把阿晓的长裙卷进轮胎里。

摩托车不好得罪哩!


还有一次在洁欣生日,

我邀了她去Jusco secret recipe

怎料到了看守门员那儿,

它就无端端闹别扭,

死都不肯醒。

没法子了,

我们只好走路到对面的马来档

很废的庆祝洁欣的生日。(算庆祝吗??)

我也很不好意思的面对洁欣,

虽然她说没关系。

回到看守员那边,

原想把它推回去,

不过永不放弃的我决定再把它一次叫醒。

奇迹的,

它又被我一踏就着啦~

洁欣马上被炸到。

要吃secret recipe时你就死火!

吃完马来档你就醒来!

其实它蛮乖的,

懂得为我的荷包省钱,

它应该知道secret recipe 并不便宜。

呵呵~


我看它不懂死火了多少次。

深受其害最多次的是阿晓啦。

她算不幸了,

好几次她跟我出街,

它就死火。

最不幸的是遇攫夺案那次吧。

时速四十公里的它,

让劫匪觉得很容易追到。


它有时很壮一下,

以它这样的年龄,

还能上下一座非常陡峭的山坡,

我驾得冷汗连连,

后座的秋霖也不断的在抹汗。

有次下大雨,

我驾到很快,

冲出路时没注意到一辆wira

马上被撞倒了,

我机警的抛下它。

我没什么事,

想不到它也没什么事,

那辆车也没什么事。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哈哈~


我得空(一年两次)

就会跟它洗澡,

一边洗就一边想要怎样医好它。

每次洗得白白净净,

不久就有蜘蛛去织网啦,

就有人一直把垃圾丢进它的篮啦。

真是奇怪,

难道它像垃圾桶吗?


去年年尾,

爸爸同意把我家的千里马送来给我,

好让我能无阻的去实习。

不过一个人在外头有两辆摩托

对我来说真的是有点多。

想不卖它,

但不实际。

最后我决定把它卖了。

想不到两年后,

还值回四百块。


签了纸后,

我摸摸它的头,

希望它能找到比我好的主人。

也感谢它的一路陪伴。

我也在想,

下一个主人会不会像我一样

得常常面对它的别扭?

肯定的是,

我的妈妈不用再扪打心口说

它的号码在大彩开了我妈又没买。

呵呵~

BCY,祝你和你的新主人好运。

(离别前留下的倩影~)

26 April 2009

我的101 station 凉鞋

【对于自己喜欢而买下的物件,

我都会好好照顾它。

然而物品都会有用尽的时候……】

  

一向来的我都蛮喜欢夏季的服装。

凉鞋,短裤和背心,

是最爽快的。

 

我一直都希望有这类似的凉鞋,

但是本地卖的,

好穿的都是贵得要命,

便宜的却很不好穿。

 

直到我去新加坡,

看到这一双鞋子,

正在大折扣。

我几乎对它是一见钟情。

它白白的,

穿上去挺舒服。

白色很容易配色,

也是我最爱的颜色。

问了价钱后,

又算了算新加坡大马和新加坡的钱币兑换率,

觉得是超值。

就把它买下了。

 

买了它,

当让是穿出街啦~

回到家,

虽然它不是什么名牌鞋,

我都会把它抹得干干净净,

白色嘛,当然爱它咯。

 

它陪我度过了半年的岁月。

去生活营啦,

去散步啦,

去血拼啦。

 

它的厚厚底部分为两层。

下面那层是黑色的软胶,

表面上有着鞋子的纹印。

上面那层就是鞋子的底部,褐色的。

我穿呀穿,

不知不觉把黑色的鞋底都穿到没有了。

朋友见状都叫我换新鞋,把它扔了。

可是,我还不舍得它呀。

我穿呀穿,

有一天发现它真的是不行了,

最后一个底线都穿洞了,

跟的部分简直可以让我接触地面,

经过水的地方,我的脚跟也跟着一起湿。

 

我爱它,

可是我更爱自己的脚,

我只好不穿它了。

把它放跟其他的鞋在一起。

 

有一天打扫房间,

把垃圾都扔了,

看到它,

真的很不想把它也归为垃圾。

但是,

我的人就是那种不用的东西,

我很少会留下来的。

因为在外面住,

越轻便越好。

没办法了,

现在不丢,下次也得丢。

干脆丢掉算了~

我用报纸把它包了起来,

轻轻的放入垃圾桶里。

心里说:

谢谢你陪我走过人生曾经最美的一部分。

它静静的躺在那里。

我也没见过它了。

 

去年我又到新加坡去,

经过那间101 station鞋店,

买了这双鞋。

Photobucket

现在这双鞋我还常常穿,

都给我穿得蛮残旧一下了。

我真的希望它能陪我久一些。